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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政策及解读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4-01-05 15:20:38

                        阅读量:322

一、远安县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政策背景

鼓励远安县内大型物流企业通过联合、兼并、资产重组等市场化方式,壮大企业规模和实力,培育更多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综合服务能力优、核心竞争力强的规模物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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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远安县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政策申报对象

1、企业注册地位于远安县。


2、获得网络货运牌照的企业。

三、远安县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政策

1、对于符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2023年底前,对经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照国家《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标准新评定为国家5A、4A、3A、2A级物流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不高于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资金奖励,A级物流企业升级只奖励差额;对获得省级物流示范园区、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物流标准化试点单位等荣誉称号的物流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对于在县内依法设立的、纳入规模以上公路运输企业,根据2022年公路货物周转量全省前30位或较2021年全省公路货运企业平均货物周转量相比增长量前50位的排名位序,落实50至1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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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远安县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政策注意事项

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内按照“标准从高、期限从长”的原则,不重复享受同类型奖补政策。

五、远安县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税收优惠时间

自2022年12月10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远安县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服务商

在远安县从事网络货运经营需要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搭建网络货运平台,必须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三级等保,并将平台与省级网络货运监测系统对接。好伙伴作为专业的网络货运平台/无车承运人技术服务商,依托物联网、智能运输算法等核心技术不断创新赋能传统塑化物流行业,为企业提供提供SaaS支持、申办资质、税务合规、金融、油卡、ETC等多种物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