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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再次延期两年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3-12-27 14:59:41

                        阅读量:29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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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2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现予以公告。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