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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及解读2023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3-08-18 15:26:58

                        阅读量:1

一、喀什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背景

喀什为培育智慧物流新业态,进一步降低物流企业成本,培育现代物流服务市场,促进开发区网络货运平台高质量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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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喀什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对象

1、企业在经济开发区注册登记、纳税。


2、未受到行业监管部门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证明材料。


3、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4、具有开展网络货运平台经营资质的企业。


5、设立独立法人。


6、5年内不得外迁。

三、喀什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

(一)连续3年内每年财政贡献不低于800万元的网络货运企业,第4年给予网络运营平台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 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开展代扣代缴业务。对取得纳入试点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为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即平台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相关涉税事项,按其形成的财政贡献,实行扶持政策:


1.700万元≤年度财政贡献<2000万元的,按其所形成开发区可用财力的80%予以扶持;


2.2000万元≤年度财政贡献<4000万元的,按其所形成开发区可用财力的90%予以扶持;


3.年度财政贡献≥4000万元的,按其所形成开发区可用财力的95%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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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喀什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申报流程

(一) 企业向发促局提出享受扶持的申请。


(二) 发促局会同开发区财政局、税务局进行会审并出具审核意见。发促局负责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税务局负责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审核,财政局负责对企业申请享受扶持资金进行审核。


(三) 发促局根据会审意见将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名单和金额在开发区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发促局按程序向财政局提请拨款材料,财政局提请财经委员会审议。

五、喀什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兑现时间

本政策有效期为5年。

六、喀什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申请服务商

发展网络货运除了需要资质之外,还需要强大的平台作为支持。好伙伴拥有在全国各地广泛运营的网络货运系统,达到信息发布、线上交易、全程监控、金融支付、咨询投诉、在线评价、查询统计、数据调取的8大功能的网络平台,独立品牌和私有化部署,为企业提供网络货运牌照申报、平台搭建、ICP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三级等保等全流程服务,同时包含ETC发票、保险、支付、轨迹、油气、金融等诸多优质的增值业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