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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网络货运平台申请指南(汕头无车承运人平台申请材料)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3-02-06 15:57:32

                        阅读量:399

一、汕头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申请的资料

作为新型互联网产业,网络货运向上下游供应链延伸,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成为地方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抓手。汕头网络货运平台申请的资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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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也就是常说的ICP证书)。


2、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三级等保)。


3、网络平台接入汕头所在的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4、网络货运平台具备以下功能要求:信息发布、线上交易、全程监控、金融支付、咨询投诉、在线评价、查询统计、数据调取。

二、汕头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办理流程

作为“互联网+物流”的融合产物, 网络货运将线下交易模式转移至线上,实现业务流、资金流、票据流的”三流合一“,汕头网络货运平台办理流程如下:


(一)县级受理。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线上服务能力基本情况表》的材料清单要求,受理申领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线上服务能力办理材料。


(二)逐级上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办理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于10个工作日内逐级上报至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三)部门审核。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收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以公文形式转送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对网路货运平台进行对接测试,于5个工作日内将测试意见反馈给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综合各单位的审核情况,将相关材料及初审意见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四)专家评审。省交通运输厅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线上服务能力进行集中评审,评审专家组成员从广东省网络货运经营管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不少于5人。


(五)省级审核。省交通运输厅根据网络货运行业发展需要综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根据《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交运办函〔2019〕1391号)出具《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要求通知书》。结果将逐级反馈至受理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六)县级办理。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线上服务能力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同时抄送同级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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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汕头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申请注意问题

分公司不需要重新做线上服务能力认定。

四、汕头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平台申请服务商

网络货运是推动我国物流业数字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今后的发展中,将不断地为我国的物流业带来崭新的发展。好伙伴通过一站式全链条服务,帮助企业打通网络货运资质申报、运营指导等全流程操作,助力物流行业向数字化转型,打造物流货运、物流大数据、物流金融的共赢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