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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申请指南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2-12-06 10:19:00

                        阅读量:1

一、潍坊网络货运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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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模式,打造现代智慧物流新业态。鼓励现有网络货运平台或产业园建设数字化线上物流园区,吸引干线企业入驻线上物流平台和商城,创新物流服务,贯穿生产企业、运输车辆、港口、船运、仓储物流链各个环节,实现线上资源优化配置、线下物流高效运行,不断提高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鼓励园区推广使用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同时,依法在潍坊市纳税且拥有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资质的网络货运平台或园区运营主体。

 

二、潍坊申报网络货运平台资质受理条件

1、申报以潍坊企业为主体

2、平台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交互处理及全程跟踪记录等线上服务能力。

3、落实网络货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合格)。


三、潍坊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材料

1、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经营分类为信息服务业务(ICP)或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EDI),业务覆盖范围必须包含山东省;

2、省外网络货运经营者在山东省设立分支机构须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取得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

4、网络平台接入山东省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按照要求完成数据上传;

5、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保障能力(包括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物流信息全程跟踪、记录、存储、分析能力,实现交易、运输、结算等各环节全过程透明化动态管理,对实际承运驾驶员和车辆的运输轨迹实时展示,并记录含有时间和地理位置信息的实时运输轨迹数据)。


四、潍坊申请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申请流程

1、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收到企业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申请,按照《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交运办函〔2019〕1391号)规定对线上服务能力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

2、每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扫描件报省厅运输管理处。山东省厅组织对各市汇总上报的网络货运申请者相关信息进行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认定合格的,开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3、最后申领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的向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提出申请即可。


五、潍坊网络货运经营者异地开展业务要求

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规定,网络货运经营者在潍坊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报备。

注意: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对网络货运经营者在我省开设分支机构不按规定报备及取得相应资质开展经营的,要坚决取缔。

网络货运经营者在潍坊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需获得山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其网络平台开展山东省的业务数据须接入山东省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六、潍坊申报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的费用潍坊申报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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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山东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申请服务商
好伙伴网络货运平台是是目前国内唯一 一家超过18年以上的老牌正规物流平台供应商,已经帮助多家企业成功申请并搭建了网络货运平台(具体结果已经在各个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 


八、潍坊网络货运税收优惠政策

1.2022—2026年期间,年营业额达到3亿元、4亿元、6亿元、8亿元、10亿元的智慧物流产业园,相应最高给予1000万元、1400万元、2100万元、2800万元、36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

2、年营业额超出奖补标准部分,按照同档次同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3、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新评定为“AAA”“AAAA”“AAAA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补贴。

4、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新批复的示范物流园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补贴。

5、潍坊网络货运税收优惠政策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