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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网络货运平台不是合规合法,合作的企业也会遭殃?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1-11-03 14:02:52

                        阅读量:167

最近有篇文章名为《网络货运税务不合规?严惩的不仅仅是平台!》这样的的文字在网络货运行业里面出现了大波澜,对于今年的网络货运业务让很多企业对网络货运这个行业重新审视出来。


2020年1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此后,各省份的网络货运政策也相继出台,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开始有序发放,网络货运时代正式拉开帷幕。



在网络货运牌照申请逐步放开之后,网络货运平台已不再是稀缺资源,各路牛鬼蛇神蜂拥而至,都想从中分得一杯羹,但由于很多企业自身研发实力有限,导致平台数据混乱,本身存在合规风险,只能用低价策略吸引客户合作,但实际上,这已经在无形中为平台和合作企业都埋上了一颗定时炸弹。


平台不合规,为什么合作企业也会受牵连


对于税务这种极为敏感的监管红线来说,从来就不存在模棱两可的中间地带,一旦触碰,那么迟早就会有暴雷的一天。


平台自身存在合规风险,出现问题自然难逃法律制裁,而合作的企业往往也会被追责,按照刑法第201条、205条之规定,可能会存在触犯逃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风险。


虽然在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后,已受行政处罚的纳税人,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企业来说,这种涉税处罚所造成的商誉影响,也同样是短期内难以修复的。


在网络货运平台出现之前,电子商务平台也曾经出现过类似的涉税风险,利用电商平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受票企业,最终遭受到了严厉处罚。


2014年上海市政府网站披露的一起案件信息显示,在上海市嘉定区税务稽查部门破获的一起利用电商平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最终查实42户恶意受票企业,追缴税款及税费附加、加收滞纳金、处罚款等共计3000多万元。


无论是昔日的电子商务平台,还是如今的网络货运平台,本质上来说都是由于技术进步而诞生的新型业态,虽然革新了交易方式,但根本的生产关系并没有发生改变,税务层面的合规底线也不会出现松动。


其实在合规性上,任何平台都会将其视作最基本的运营需求,但是由于小平台自己实力以及因为实力缺陷,产品功能不能完全匹配业务场景。无形中埋下了很多隐患而且合作企业客户是因为低廉的缺陷等原因,如果在危险当中肯定是会付出惨痛的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