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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的本质特点和优势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1-04-14 17:33:54

                        阅读量:388

网络货运的本质特点和优势,网络货运作为组织方,连接托运人(委托方)与实际承运人(实操方)进行运输合同的签订然后进行交易。
 
 
网络货运处于运输组织链条的核心,赚取的是运输价格的差价,并承提全程的运输责任,且委托对象应是直接的实际承运者(包括个体司机、车队等)
网络货运不同于一般货代和信息服务商。

 

 
网络货运在风险责任方面,它作为承运人,承提运输过程中所有的责任和风险,赚取中间的运费差价,与实际承运人签署运输合同,与托运人签署运输合同,
货运代理在风险责任方面代表货主,承担代理合同内规定的责任和风险,赚取代理费用 ,以托运人的名义与承运人签署运输合同,与托运人之间签署委托代理合同。

货运经纪人在风险责任方面仅承提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撮合责任,撮合成功后期责任义务即结束,赚取其中的撮合费用,与承运人与托运人签署居间合同

同时网络货运属于承运人的范畴,享有与实际承运人同等的权利
和义务,有权拒绝法律规定不能承运的物品,如危险品、违禁物品等;有权拒绝超载限运输和超速行驶等不合规定、危害安全的要求;有权向委托方收取运费;在发生事故时,有权向实际承运人追偿。

网络货运的发展优势,适应了当前行业存在的运力、园区、专线等资源相对过剩的现状;实现了资产与运营的相对分离和高效动作,在更大范围加快了行业分工协作,具有较强的市场灵活性和应变能力,有利于实现快速的规模扩张和网络覆盖。

网络货运具有平台化组织和发展能力,与社会运力、货主方形成稳固的平台合作关系;显著提升行业市场集中度和组织化水平;有利于企业平台化发展,并向生态圈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