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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物流企业是否具备网络货运平台是申报资质的首要条件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1-02-22 16:58:37

                        阅读量:124

从2019年9月国家出台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到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对网络货运的管理,及降低物流制度成本、要素成本、税费成本、信息成本、联运成本、综合成本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和要求。

 

网络货运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为货主企业、社会车辆、驾驶人员、金融机构等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信息化平台,最终实现规模化、集约化运输生产。据测算,与传统公路货运企业相比,网络货运企业的车辆利用率平均提高约22%,平均等货时间缩短约31%,交易成本下降约8%。
 

所以省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交通物流”建设,大力支持网络货运平台落地实施。想要加入网络货运,就必须具备网络货运平台。
 

在传统市场上涉及的企业生产要素货物、车辆、司机、税筹、园区管理、安全管理、装备运营、能源消费、监管等都是离散的,而网络货运就是将这些离散的生产要素进行全链条有机整合,使企业物流更安全、更高效、更低成本运营。
 

网络货运平台通过网络货运模式,提供运力派单、可视化运输管理、支付结算等全链路物流服务,链接供应链业务、车后增值、金融保险等产品,打造服务于货主企业的物流服务平台。实现企业物流业务在线化、数字化、标准化、智能化。
 

还有《办法》的颁布也正式确立了网络货运平台的监管体系。在《办法》的第十四条中规定:“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上传运单数据至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这将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有望从部门“单打独斗”逐步转变为协同监管、智慧监管,创新行业监管方式。
 

好伙伴建设专业的网络货运平台,具备完善的申报服务,为各方企业实现共享平台构建数字物流生态圈,实现每笔业务的业务流、信息流、资金流、票据流、货物轨迹流的“五流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