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客服电话
400 888 0826
当前位置:主页 > 物流资讯

网络货运凭什么成为点燃物流行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星星之火”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1-01-26 16:43:43

                        阅读量:114

2013年6月6日,国家出台了第一个指导性政策,具体颁布机构为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349号文《关于交通运输推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确定了“无车承运人”(网络货运)的法律地位,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对物流资源的整合作用,推进其向现代物流服务商转变。
 

其次,由于网络货运无需购买运输车辆,轻资产运营的特点一方面降低了企业规模扩张的成本,作为轻资产重管理的物流供应商,并不拥有运输工具和其他固定资产,而是侧重于利用快速布局服务网点和信息网络,以及先进的物流管理经验和客户资源,集约整合社会物流资源,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物流运输服务;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将有限的资金高效的用于信息资源的获取环节,扩大网络货运业务的辐射范围,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拥有敏捷的市场反应能力,能够灵活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对于有车承运人来说,重资产运营使其不得不将有限的精力投入“运输”环节;而网络货运轻装上阵,其工作重点是关注市场的运力、货源信息和如何有效组织调配市场资源。
 

最后,“网络货运”具有先进的物流发展理念理经验,拥有敏捷的市场反应能力,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实时调整发展策略,具有较高的抗风险能力,这就为现代物流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好伙伴自主研发的“物流端app、司机端app、PC管理应用系统,为车主、货主提供便捷、放心的货源匹配模式,打破常规的平台运营模式,更加贴合满足快递公司全链路运作、工厂大宗货物、实体店主散单等多维度服务需求。平台应用凸显车辆智能调度:即根据大数据推算车辆预计空车时间与承运下一任务的里程、路途路况需要行驶时长、驾驶员单双驾情况等综合因素匹配临近的货源,降低车辆空放间距,提升配载质量,提高车辆运作频次、解决货主等待周期,为企业解决难题。
 

传统的货运代理人作为纯粹的代理人,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经济损失,并不负有赔偿责任。而网络货运更容易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来调整自己的发展策略,具有较高的抗风险能力,可以更好的保护各方权益。这样一来就极易出现“诚信缺失”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而网络货运作为货主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在运输、仓储等环节中的灭失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