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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已正式登台企业需了解这些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0-01-03 17:39:10

                        阅读量:209

随着2020年跨年钟声的敲响,意味着网络货运时代已经正式登台,各个有意向的企业也在忙着做申报所需的工作准备,那么接下来好伙伴依据所出政策的要求为大家整理出一套较为完善的资料。
 



 
各省市共同强调
线上服务能力要求,网络货运经营者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必须拥有的条件:

1.取得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一致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三级等保证明及相关资料

3.已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的网络平台

4.平台功能要求
(1)对网络货运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法人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车辆牌照号、车牌颜色、车辆道路运输证号、车辆及能源类型、总质量、核定载质量,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从业人员资格证号、机动车驾驶证号等真实性的查询;

(2)查询运单、资金流水信息
查询上传的相关单据,如准入异常、资质异常、车辆准入异常、运输轨迹异常、运单与资金流单匹配异常、重复运单等。
运单,资金流水,运输轨迹,信用记录,投诉处理等数据的信息查询,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平台在线组织运力,有效整合货物和运力资源,实现准确的信息配置,生成电子运单,完成在线交易。

(3)信息发布。
网络货运经营平台应须具备最基本的信息发布,筛选,修改,推送,撤回等功能,须保证平台上发布的托运人与实际承运人信息,货源及车源信息真实有效。

(4)线上交易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组织运力,有效整合货源和运力资源,实现准确的信息配置,生成电子货运单,完成在线交易。

(5)全程监控
网络平台应利用第三方平台动态监控车辆运输位置、轨迹状态,对装卸和结算具有有效控制功能,并具有对物流信息全过程的跟踪、记录、存储和分析能力;应记录包含时间和地理位置信息的实时行车轨迹数据;应在实时运输轨迹中显示实际承运人驾驶员和车辆,并实现实际承运人相关资质证书过期警告提示、违法行为报警等功能。

(6)金融支付
网络平台应具有核销对账、交易明细查询、资金流量表生成等功能,并应具有在线支付功能。

(7)咨询投诉
网络平台应具备咨询,举报投诉,结果反馈等功能。

(8)在线评价
网络平台应具有对发货人和实际承运人的信用评分和评级功能。

(9)数据调取
网络平台应具备交通运输,税务等相关部门依法获取数据的条件。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货运的经营更注重线上的操作及,线上平台将操控全局,网络货运经营的成败一个好的平台占据一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