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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新引擎-网络货运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19-12-02 15:27:42

                        阅读量:198

在这两年的网络货运试点即将迎来尾声,2020正式开启网络货运时代。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为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近日,相关部门发布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办法》从保障安全、维护权益、提高服务角度出发,对网络货运经营者有关承运车辆及驾驶员资质审核、货物装载及运输过程管控作了系统规定,合理界定了平台责任,规范平台经营行为。
 
如今物流企业的各个环节继续进入其他业务领域,如快递业务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所以在加速整合物流仓储到快递渗透。资本将有利于开发全面的物流服务供应商企业潜力,并促进其业务覆盖快递,零担快运,仓储管理,供应链等领域,使有足够的竞争优势。
 
在物流的基础上,综合物流供应商将为客户提供围绕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全产业链延伸的综合物流解决方案,未来,综合物流企业的业务复杂度将大大提高。而许多企业在提高企业综合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也使得难以识别每一个企业的真实盈利水平,这对企业经营管理分析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8年,我国社会物流总成本达到13.3万亿元,是世界上最大的物流市场。物流业作为连接社会生产和消费的纽带,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电子商务、新零售业、高端制造业等众多行业的发展和推广,物流业在新技术、新理念、新资本的刺激和帮助下,网络货运在原本效率低下、经营分散的行业迎来了新的机遇。

 
对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的认识,网络货运企业是集中、集成与智能信息化的一个产业。其中智能化的信息是物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认识。
 
智能化信息化是物流业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关键途径。可以预见,各行业领域将继续关注智能信息化领域,特别是网络货运的信息技术系统解决方案和实际应用场景。
 
紧接着,海量的特色数据推动物流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整个行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物流信息化产生的大数据将形成数据资产,挖掘和利用大数据资产将成为企业未来在网络货运市场建立竞争优势的关键。
 
自2020年1月1日起,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可按照《办法》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