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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互联网小贷的兴起?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17-08-08 14:37:13

                        阅读量:190

网贷平台: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摘自2016年8月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小贷公司:即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摘自2008年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网络小贷牌照所在小贷公司的工商注册时间,集中于2016年。据考证,第一家获得网络小贷资质的公司是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时间为2010年3月25日。很多传统的小贷公司,也一般是2016年才获得网络小贷资质。

 

 

对于线上放贷有迫切需求,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兴起后才有的事情。这从网络小贷牌照所在公司的工商注册时间可以得到证明。

 

从注册地来看,网络小贷牌照的分布非常分散。120张网络小贷牌照(据第一消费金融向瓜子二手车公关总监确认,瓜子二手车小贷牌照拿到批文,尚未进行工商注册,所以尚无具体信息),分布在中国40座城市,上至首都北京,下到国家级贫困区县重庆黔江。

 

据不完全统计其中,广东广州批准了33张牌照,位居第一;重庆主城批准了21张,位列第二;江苏批准了9张,位居第三等。另外在五月中旬,河南、湖南和云南省这三地的金融办开放了互联网小贷业务,由此可见互联网小贷正处于新宠的阶段。

 

今年以来,监管层频频放风,将要出台规范性文件,防范网络小贷在线上面向全国放贷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监管层的前瞻思考被媒体放大为一种巨大的担忧,引起对网络小贷牌照有需求的行业人士的恐慌。

 

另一个传播现象是,在现金贷这一新事物早期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让人不解地被媒体将其与网络小贷建立起一些莫须有的因果关系。网络小贷公司的主要发起方,基本上是传统的实业公司。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先后经历了信息流和物流,现在轮到资金流的全面渗透。未来的所有企业,都是金融企业,或者说金融业务成为所有企业的一个标配,这种现象的到来可能不会太遥远。很多的实业公司发起设立网络小贷公司,是希望给产业链下游几乎从银行无法获得资金的小微企业以资金支持。

 

 

 

网络小贷会成为谁的救星?

 

 

网络小贷是小贷的延伸,摆脱了经营地域限制,展业范围更广,因而牌照价值要大得多。

 

 

但如上文所述,并非所有的小贷公司都能做好全国性业务,越是接地气的小贷公司,越是难以做好跨区域业务。做好全国性业务,需要的是大数据和全国性的场景,对于全国8000余家小贷公司而言,可能接近99%的企业都难以通过网贷小贷牌照的获取来实现“突围”式跨越。但对于网贷平台而言,急需要摆脱信息中介定位的“束缚”,转型网络小贷显然可以达到这一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