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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税务洼地都有哪些?上篇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21-08-04 16:50:20

                        阅读量:305

虽说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一词流行了好几年,可能又许多人不知道它能给企业在税务方面带来什么优势?如何为企业减负且合规?好伙伴就以上问题整理了税务洼地相关信息。
 


在2020年3月12日,西安市发改委印发《西安市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细则》指出三个经济支持政策奖补资金实行最高限额原则,同一事项符合多项支持政策的,按最高一项执行。同一企业当年获得的市级财政奖补资 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缴纳税收的市级留成部分。凡财政奖补政策,原则上仅为对上一年度的达标奖励(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在我市注册且接入省道路货物运输监管平台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给予其所缴纳增值税35%的等额资金奖励。《细则》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在2020年2月20日,为支持长沙市道路货运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网络货运业发展壮大,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制发了《支持网络货运业发展的财税奖补政策实施办法》。针对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资质的原部省;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等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的奖励。针对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企业,经年度考核合格,且综合监测评估排名进入国家、省、市前列的,给予5万元至30万元的奖励。


在2020年3月6日,贵州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政策奖励有:1.为扶持本市网络货运产业发展,对每两个月纳税额(包含企业及为会员代征代扣的各项税金)合计超过 20 万元的网络货运企业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按照上缴纳税额市、区(县)两级留成部分的全额计算。奖励资金两个月兑现一次,于每个单月的月底前拨付前两个月(以经营业务发生时间为准)的奖励资金。2.对纳税贡献很大的网络货运企业,或者由于其网络货运业务给铜仁带来了较大的金融、保险等配套增值服务,可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其贡献给予额外的资金奖励。


在2020年2月02日,福建省发布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
告,试点企业使用自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试点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由试点企业按月代会员向试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将完税凭证转交给会员。


以上是陕西省西安市、湖南长沙市、贵州铜仁市、福建省关于网络货运发展提供在税务上支持的相关政策整理,想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欢迎关注好伙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