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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车承运人平台的安全及风险管控要求

来源:好伙伴       发布时间:2019-10-17 16:32:20

                        阅读量:622

无车承运人平台的发展日趋成熟,交通运输部对平台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无车承运人经营者首先要有风险赔付能力,才能保障物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信息安全管理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无车承运人经营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病毒、攻击、泄漏,履行网络安全管理职责。

加强信息使用管理。

货运网络运营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收集未经采集的同意而收集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网络运营商的货物,信息和比货运网络其他没有其他目的,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无车承运人应当建立和完善适合网络货运业务特点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驾驶员和车辆资格登记检验制度、托运人身份登记制度等。并设立相应的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人员考核

无车承运人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实际承运人( 司机)权益保护

运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不得拖欠运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扰乱市场秩序;无车承运人不得利用市场垄断地位排斥、限制竞争,任意压低货运价格,损害货车司机的权益。应当合理安排运输计划,保护货车司机免受驾驶疲劳。

应急管理

发生事故或不可抗力事件时,组织实际承运人(司机)进行应急处置,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救援。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无车承运人操作人员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无车承运人运营商应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和当事人的诉求,化解矛盾和辅导,报告给相关部门。

无车承运人在运营时,风险的应对机制是重点,只有具备风险赔付能力的条件下,风险机制无论是对货主还是实际承运人(司机)都是安全的保障。同时才能满足无车承运人资质申请的条件。